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最大程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教育部组织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部分学生存在的突出心理问题,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的突出心理问题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抑郁、焦虑等精神心理问题的敏感时期。从实际情况看,疫情引起的身体状况、学习方式和家庭关系的改变产生或激化了学生的心理问题。
(一)抑郁情绪。疫情期间同伴交流和户外活动减少,容易产生抑郁情绪。受疫情影响,在外部环境出现不确定性、原有生活(包括服药、治疗、社会支持等体系)被打乱时,患有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内心痛苦增加,出现自杀等危机事件的风险显著加大。
(二)疑病状态。有的学生出现轻微身体不适就幻想可能患有相关疾病并“真实”地感受到类似症状,急于求诊求治,有的甚至会出现过度服用药物等行为。
(三)恐阳心理。在周围师生或亲友感染病毒影响下,有的过度担忧感染风险引发焦虑和恐慌,出现足不出户、回避社交、频繁检索病毒信息、过度服用药品或保健食品等行为,有的还会发生睡眠困难、饮食障碍等症状,影响学习生活。有的因为学校调整学习考试等安排,造成心理应激,心生怨念,感到不满、埋怨甚至愤怒。
(四)盲目从众。在学校因疫情调整校园管理措施时,有的学生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过激言论,甚至听从别有用心者煽动网上跟帖或线下聚集,有的出现“夜爬”等表达方式。既给学生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给学校管理服务带来挑战。
(五)长期应激。患有慢性疾病、基础疾病以及痛苦水平较高的身体疾病学生,受疫情影响身心长期处于应激状态,容易诱发心理创伤和适应障碍,进而增加危机事件风险。
(六)学业压力。有的学生对于学业压力难以调节,特别是疫情形势下学生居家学习后,担心线上网课学习质量及期末线上考试不公,持续产生负性压力感受,易导致严重心理问题。
(七)就业焦虑。受当前就业形势影响,毕业生就业焦虑持续增加。染疫学生担心恢复得太慢,未染疫学生担心染疫后影响就业面试、考公、考研等,产生焦虑和恐慌等消极心态,难以调节。
(八)人际障碍。因疫情长期居家或生活在小空间内,易出现亲子关系紧张、宿舍矛盾冲突。学生出现与家人相处时的矛盾激化,或因疫情人际交往受限导致心理宣泄渠道缺乏,缺乏归属感,极易产生不安全感和孤独感。
(九)网络沉迷。学生因为疫情期间现实社交活动的缺失而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短视频、网上社交活动,缺乏现实生活体验,对于真实世界丧失兴趣。
(十)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对未成年学生心理影响较大,对于较早染疫学生容易被欺凌,从而容易产生焦虑、抑郁、孤独感甚至自杀想法等,对相关未成年学生需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
全面评估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带来的影响,聚焦学生突出心理问题,因地因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对策,分类实施监测预警和干预等有效措施,防重症、防危机、防极端,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动态开展心理摸排。学校要主动对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摸排,根据心理重症标准逐一对照判断,掌握心理重症名单,确保底数清晰、学生覆盖无遗漏。加强自查,在排摸中鼓励学生通过常见儿童青少年心理量表进行定期自助评估,对自身心理状况进行自检自查;关注日常,加强对学生日常学业、寝室关系、人际交往、家庭亲子关系的关注,了解和观察学生实时心态变化;全面评估,及时掌握学生心理问题变化趋势,可从过度恐慌、认知评价和应对反应三方面评估学生当下心理功能水平。一旦发现疑似心理重症,及时与家长/监护人进行沟通,协调资源救治心理重症学生。同时注重对重症学生的隐私保护。
(二)精准实施重症管理。心理重症包括诊断为严重心理障碍的、有自杀/自伤风险、基本功能受损等情况。学校要将保健康、防重症责任层层落实,健全“学校—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学生”四级责任体系,覆盖全体学生。各级网格设立网格长,可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导师、师生党员、在校学生骨干等担任,各级网格长均应采用AB角工作制度,避免成员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确保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分类开展对症防治。围绕严重心理问题的突发情况处理,畅通家庭、医院(精神卫生机构)、学校和社区沟通渠道,分层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需重点关注的学生,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关心和帮助,及时纾解可能存在的外在负性刺激。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发生危机需要就医的情况,要第一时间转介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对于不方便现场就医的在校学生,要畅通与精神科门诊/医院的互联网联络渠道,提供远程求助渠道和网上诊疗资源,必要时提供“送药入校”服务。对于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导致安全风险的情况,若学生在校外需务必通知监护人提示安全风险、加强看护,必要时送医救治;若学生在校内需通知监护人尽快前往学校,在监护人来校前须派专人看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监护人无法及时赶到的,可在监护人知情同意下,将学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医,学校须做好看护工作、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在送医条件成熟后即刻送医救治。对于监护人不配合或不同意送医的情况,若学生符合疑似精神障碍,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和其他情况时,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可请第三方(如公安部门)实施并进行现场取证,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于发现自杀未遂学生的情况,学校要第一时间介入,成立危机干预工作组、专家组和保障组,包括学校负责同志、教师骨干、辅导员、班主任、心理中心人员等,各类相关人员要尽快赶赴现场,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稳妥处置。对于发生因心理问题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学校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以备处理善后事宜,同时做好学生亲属心理安抚及各项服务工作,对相关人员,包括学生所在班级同学、处理危机现场的人员、家属等开展哀伤辅导工作。
(四)健全干预防控机制。围绕心理重症预防和干预各阶段处置的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落地联动、信息及时互通反馈和医疗资源信息供给等方面工作。落实学生非在校期间看护机制,明确心理重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定期推送心理健康教育科普信息,帮助监护人掌握心理危机预警常识及出现心理危机的支持性资源,促进亲子良性互动,形成正向育人合力。畅通学生信息反馈沟通机制,建立心理重症信息报告系统,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政工作中的统筹作用,做好与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及学校内部的沟通反馈,分角色明确远程预警和干预过程中的学生情况分析、研判和预测,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加强内外沟通,妥善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做好善后工作。建立定期推送心理服务资源机制。动态更新各地心理服务信息,加强学生所在属地的热线服务、在线诊疗等渠道的定期宣传推送,全力做到“求助有门、助人有方、受助及时”。
(五)及时强化心理疏导。针对当前个别学生恐阳心理等问题,各地和各高校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学生个体差异,研究有效解决办法,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各部门要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合力,利用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学会理性面对疫情造成的挫折和困难,避免过度担忧或恐慌心理。要聚焦疫情、学业和就业压力下高校学生群体存在的焦虑、抑郁情绪和“内卷”“躺平”“佛系”等心态,重点人群重点关注,精准有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向中小学生提供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学会学习、生命与成长等课程资源,向大学生提供心理韧性、风险认知、时间管理、未来规划、感情指导等课程资源。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的作用,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学生理解支持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理性全面看待我国三年来抗疫伟大成就。要健全学生诉求回应机制,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协调解决疫情期间学生急难愁盼问题,把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及时回应学生关切,解决学生合理诉求,切实消除因疫情造成的心理波动和思想顾虑。
(六)强化物防技防保障。加强校园公共区域和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强化日常管理使用,加大视频巡查和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学生异常危险行为事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各类网络平台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及时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为挽救生命作出最大努力。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专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形势下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市为中心、县为基地、学校布点的学生心理健康分级管理体系。学校要成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专班,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突出问题清单,对心理重症学生实行一人一案、一人一策,做实做细防治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融合教育、心理、医疗、卫生等方面专家资源,组建学生心理健康专家咨询队伍,深入研判疫情对学生心理健康影响,及时提出专业意见和应对策略,为推进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鼓励支持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开展心理健康研究,充分利用专业资源建立心理援助热线,有效开展心理安抚、疏导和干预。
(三)加强人员培训。针对当前学生突出心理问题,整合教育、医疗等方面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资源,面向心理教师、中小学校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专项培训,加强对心理咨询师的督导,以问题为导向、案例为载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解决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家校社协同。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有效预警、及时干预,坚决防范校园心理危机、极端心理事件发生。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利用家长会等渠道,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疾病科普,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不断提升家庭的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能力。帮助家长指导孩子科学合理地使用电子产品进行在线学习,缓解疫情期间家庭矛盾。
(五)加强考核评估。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长效机制,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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